一九九九年二月二十七日
D10 星期六
金像獎要功利﹖
香港電影金像獎將快舉行﹐照例又要面臨演藝員不踴躍參加﹑外人抨擊制度不 完善等窘況。
很贊成該獎項幹事張佩華所說(載《電影雙周》五一八期)﹕「Formal ly來說﹐金像獎對一些(電影)屬會沒有太大幫助。但informally金 像獎就等若一個媒介去link﹣up他們﹐是一個貫徹全行的協會。」
由於香港電影組織鬆散﹐金像獎扮演了一個「總會」的角色﹐功不可沒。但金 像獎的主菜仍是獎勵優良影片這一項﹐營造競爭性氣氛﹐從而令業者更精益求精投 入拍片﹐是獎項應有的目的。要讓業者覺得獎項具有權威性﹐說得坦白點﹐要讓金 像獎產生一種如奧斯卡般的功利作用﹐相信人們才會踴躍參加。
金像獎辦得吃力的地方是斤斤計較其聯誼功能﹐而忽略了其功利功能。每年四 月才檢討去年的影片﹐失去時效性。假若在年底舉行﹐提名影片容納還未上映的聖 誕節檔影片﹐獎項的「戰情」必然升高。當然﹐這樣辦﹐難度甚高﹐這是另話。
此外﹐所有上映影片都列入評選範疇﹐是一弊端。很少人相信評判者能全面地 ﹑客觀地評選全年所有影片。
張佩華說時常更改評選規則是需要的﹕「永不求變﹐我才覺得悶蛋﹗」但改來 改去會不會令局外人無所適從﹖規則假如可行是不怕悶蛋的。說金像獎的透明度很 足夠也不同意﹐歷年來金像獎從沒有公布過票選人數﹐可作一例。
董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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